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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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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23-8-3 16:14: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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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23-8-4 10:35:1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一起维护论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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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023-8-4 20:39:37 | 只看该作者
越来越严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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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023-8-7 04:52:38 | 只看该作者
alovelydoge 发表于 2023-7-17 00:35
不然你想讲什么东西祸害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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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23-8-10 14:45: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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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23-8-10 22:26:0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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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23-8-11 06:41:51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个帖子,想随便说几句话。我是善意的,决不是恶意的。希望不至于伤害到任何人。

DOSforever 兄是中国DOS联盟的站长?刚了解到。以前不曾注意到,失敬!失敬!

我印象中,以前的 grub4dos 的贡献者、开发者、维护者 Roy 貌似也是来自中国DOS联盟。

有思想、有见解的人,讲话往往走极端,容易闹出不和谐。我本人就深有体会。我的几个帖子,都曾经被站长、版主删除。所幸的是,我还没被禁言。禁言也不用怕,换个 ID 还可以进来嘛。但是,我觉得这个 “严惩版主” 的 ID 不妥。DOSforever 兄不要生气,应该沉稳一些,增加一些承受力。

技术很精湛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不一定做得很漂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方面。技术是次要的。尽量不要与别人 “斗嘴”、“斗气”。在做好技术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人际关系比技术更重要,更应该搞好。如果技术那么难,您都能拿下,那么,只要您重视人际关系,也就一定可以做好。

我这是基于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的思想,说的上述这番话。我不知道 DOSforever 兄与别人发生了什么纠纷,不知道来龙去脉。但我是出于对 DOSforever 兄的尊重,而给 DOSforever 兄出的主意。主意不一定好,但一定是出于本人的善意,这一点您可以绝对放心。

就算您被禁言,仍旧改变不了我对您的敬重。我对您的敬重,是永远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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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08:07:3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在论坛对骂的,不管是谁先骂人,都可以永久禁言。
论坛是文明交流场所,版主是维持秩序的管理人员,有责任清理所有与论坛良好秩序不和谐的东西。
如果有人骂你,你可以向版主投诉处理,这才是合理的处理方式。
一旦你也在论坛参与互骂,就是扰乱论坛正常秩序,严重违反了版规,被封杀是很正常的。
本来有理的事,不恰当的处理,自己也会变成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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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23-8-12 00:11: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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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23-8-12 00:3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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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07:36:49 | 只看该作者
严惩板主 发表于 2023-8-12 00:35
你们这种指导思想就不对,向管理人员投诉不等于是只能向管理人员投诉,我之前就遇到不少广告、垃圾的帖子 ...

看了你的相关违规帖子的内容,可以说是相当严重的违规行为,被禁言没有任何问题。
无忧启动论坛向来佛系管理,我一般也不会轻易给会员禁言,但不等于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可以发布那些不堪入目的骂人内容。
如果有矛盾,请私下解决,不要把脏话发到论坛上,不要污染论坛的文明交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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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23-8-12 12:15: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不点 于 2023-8-12 12:19 编辑
严惩板主 发表于 2023-8-12 00:11
哈哈,“不点”同志客气了,要说尊重那也是我尊重您才是,作为 grub4dos 的作者,虽然这个软件我没怎么用 ...

感谢DOSforever兄抬举。我对中国DOS联盟里的所有成员,都很佩服+敬重。谢谢您告知 wengier 和 roy 的情况。

我想帮您点什么,但不知从哪个角度能够帮到您。听您说,禁言以后,帖子不能访问了!我觉得这个事比较严重。我认为,至少,论坛应该让本人看到自己的帖子,无论是否被禁言。毕竟,论坛不可以让会员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失。

因此,我觉得,第一步,首先您给管理员提出建议,让本人能够访问自己的帖子。第二步,注册一个新账号,干脆放弃那个旧账号,那么一切就 OK 了。不知我这个建议中用不中用。


……写完我觉得您接受不了。由于哲学见解的差异,您大概率会觉得我这是 “和稀泥”。唉,没办法,一个人的思维方式,那是很难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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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23-8-12 12:28: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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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23-8-12 12:34: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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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23-8-12 12:55: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lusv 于 2023-8-12 12:56 编辑

我提下我的看法 DOSforever(严惩板主):

A 打 B, B 不能还手, 不然 A 与 B 同样有罪 互殴,
但实务上 B 不还手的 有几人能做到 ?

台湾 有个实例:
小偷 入侵家中, 老公为保护孕妻, 勒毙小偷,
除了要被判刑还得赔 14.5 万人民币,老公 不接受,将上诉.
1. 打电话 等 警察 来.
2. 同 老公 跟 小偷拼了.
选 1 或 2 ?

我个人觉的 禁言 1 个月 就可以.

点评

如果是现实生活受到非法侵害,实现正当防卫,这是合理合法。 但如果人家只是看你一眼,你就拿刀砍人,这就属于故意伤害了。 论坛作为交流场所,不允许互相开骂,否则双方当事人都有可能被禁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8-1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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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14:11:41 | 只看该作者
严惩板主 发表于 2023-8-12 12:28
好了,不用再给我强调什么违规不违规的事了,以后如果有人对你们抢劫杀人请你们也不要违规还手,或者等死 ...

根据我了解的帖子情况,对方只是一个新人,并没有被版主禁言,而你作为注册15年的会员,却被禁言,不觉得这很不正常吗?
你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这样?
做什么事都要讲点策略,看你发的其他帖子,还是比较适当的。
你的态度可以说很差,严重违规,冲突当事人倒没有明显违规。
另外,你注册的新用户名,只能说明你做事很冲动,不是来解决问题,这个用户名也会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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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楼主| 发表于 2023-8-12 14:25:13 | 只看该作者
plusv 发表于 2023-8-12 12:55
我提下我的看法 DOSforever(严惩板主):

A 打 B, B 不能还手, 不然 A 与 B 同样有罪 互殴,

如果是现实生活受到非法侵害,实现正当防卫,这是合理合法。
但如果人家只是看你一眼,你就拿刀砍人,这就属于故意伤害了。
论坛作为交流场所,不允许互相开骂,否则双方当事人都有可能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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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23-8-12 19:29: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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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23-8-12 19:33: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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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23-8-14 12:2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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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23-8-21 08:37:53 | 只看该作者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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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23-8-21 09:08:3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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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23-9-2 22:13: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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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23-9-3 06:38:4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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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23-9-3 07:40:56 | 只看该作者
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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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23-9-3 07:56:1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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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23-9-7 23:14: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论坛迁移到境外才是归宿,这是早晚的事,步步退让到最后也逃不过关闭的命运。版主应该不会不明白,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这句话。连科学都要讲政治的环境下,技术本身就是原罪,哪怕只是个启动技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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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23-9-9 19:46:09 | 只看该作者
响应坛主号召,请各位坛友谨慎发帖,共同维护论坛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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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23-9-9 20:27:28 | 只看该作者
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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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23-9-10 09:05:12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论坛能长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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