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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阿里巴巴全球数学竞赛决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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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7-4 17:48

正文摘要:

不需要解释,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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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168cn@163.com 发表于 2024-10-21 20:32:29
佩服各位坛友 有玩大厂的实力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27 07:42:37
学数学,学编程,1就是1,2就是2,差一个符号就不行,没有敷衍应付,没有尔虞我诈,永远不要停止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
不点 发表于 2024-7-27 07:12:41
前面有朋友说“幸亏当年没去学数学”。这意思大概是:数学太难了,一旦上了贼船,那可是骑虎难下。

但是,当年是当年,当年不代表现在,当年也不代表永远。当年你可能选择了一条符合你自身发展的道路,那是正确的道路。但是现在,情况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当年你有竞争压力,迫使你选择有利于竞争的道路,迫使你放弃那些你认为属于“包袱”的东西(比如数学)。现在,你的生活稳定下来了,没有了竞争的压力,此时,假如你还想学数学的话,我认为恰是时候。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26 18:48:01
不点 发表于 2024-7-26 18:11
我不认为有什么绝对的正确和错误。立场不同,结论就不同。我站在谁的立场上?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但 ...

对,这个世界上没有对错只有真假和利益。

买东西的希望东西便宜,卖东西的希望卖个好价钱,东西真假好坏是客观确定的。

买卖双方都希望价格对自己有利,当然就有了不同的看法,谁也不能说对方就是错的。
不点 发表于 2024-7-26 18:11:34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26 16:06
引用一段话:

永远不要停止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不认为有什么绝对的正确和错误。立场不同,结论就不同。我站在谁的立场上?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但是,要判断正确与错误,那可不容易,一不留神,就判断错了。所以,其实我没有立场,或者说,我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立场。我在观察,或者说是吃瓜、看戏。

虽然我没有立场,但我有信念。我有如下两个信念:

1、纸里包不住火。

2、真金不怕烈火炼。

点评

对,这个世界上没有对错只有真假和利益。 买东西的希望东西便宜,卖东西的希望卖个好价钱,东西真假好坏是客观确定的。 买卖双方都希望价格对自己有利,当然就有了不同的看法,谁也不能说对方就是错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26 18:48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26 16:06:55
不点 发表于 2024-7-26 15:41
抱歉,我上班时看到一篇文章,回家再搜,竟然搜不到了。

好不容易,在一个偏僻处,又搜到了这篇文章。为 ...

引用一段话:

永远不要停止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
永远不要放弃
在你的生命中,会有很多时候,你想放弃,想回家
但我做不到
永远不要放弃
无论别人怎么说,
你都要有信心去说出你心中的希望
去表达那激荡你灵魂的热爱

点评

我不认为有什么绝对的正确和错误。立场不同,结论就不同。我站在谁的立场上?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但是,要判断正确与错误,那可不容易,一不留神,就判断错了。所以,其实我没有立场,或者说,我还没有形成明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26 18:11
不点 发表于 2024-7-26 15:41:54
抱歉,我上班时看到一篇文章,回家再搜,竟然搜不到了。

好不容易,在一个偏僻处,又搜到了这篇文章。为防止它彻底消失掉,我得在这里保存一份。说它偏僻,是说通过搜索引擎找不到它,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人品太差,所以我才搜不到。

本人不对事情本身进行鉴别,本人只想保存原文,以防某一天永远找不到了。

赵斌再次否认姜萍是“天才少女”,强调是团队的一次炒作事件
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2024096085/78a54155001019l7i

我不想保存图片,因为太麻烦,而且会占用本论坛的资源空间。以下只复制原文中的文字部分。





姜萍从阿里初赛到决赛,从被认可到质疑,目前她本人和校方并没有对此事做出回应。

整个暑假,姜萍选择“隐身”,她和家人都在过着属于自己的普通低调生活。

近日,关于她被评为“天才少女”的事件再一次引起了热议。

同时不少人形容姜萍的事件要彻底反转,主要是开始有人怀疑姜萍并没有真正的数学天赋。

尤其是在此前被质疑的一群人发声之后,赵斌,39个联名书信要求彻查此事的参赛者之后。

很多人在质疑姜萍事件究竟是不是一次学校与老师的炒作事件?

就连涟水教体局也在等待阿里达摩院方面的一个最终结果,大家都在等待两个方面的最终决定。

1:达摩院的决赛成绩。2:阿里赛事委员方对姜萍调查的回应。

那么赵斌这边的反应是怎么样的呢?

大家似乎对他有了一些误解,随着他的表态开始深入,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将矛头指向姜萍,而是在强调这一件事情,怀疑是炒作事件。

另外他也在此前就强调了在某些平台上面并没有用“赵斌”这个名字,事实上自己不会在任何媒体账号上面用这两个字,所以关于500万的对赌,关于对姜萍的质疑,是假的。

回到事件的核心,如果只是强调姜萍事件是炒作,并没有针对姜萍,那么事件是不是有像赵斌所说的那样子呢?

他表示姜萍也许只是该事件的一个载体,或者事件本身就是围绕着姜萍有没有真正的数学天赋而展开,所以她是否像被宣传的那样子,数学天才?

大家为什么质疑姜萍,因为本质上是对该事件抱了一定的怀疑态度。

如果是学校和数学老师炒作,是团队在炒作,那么姜萍极有可能只是一颗棋子,事件如果真如赵斌所言,那姜萍事件就彻底反转了。

大家还在期待着姜萍决赛的最终成绩呢,8月底,成绩出炉的那一刻,是否是姜萍事件最终下结论的时候?

在最后,赵斌表示自己只关心数学,不在乎该事件本质的问题。是炒作还是真假,一切已经不再重要。

那么从网友们的舆论来看,大家还是对姜萍抱着非常肯定且支持的态度,相信她是数学天才,是一个从中专走出来的天赋少年。

17岁,中专生,自学高等数学,被一众专业数学大师给质疑,甚至怀疑她作弊,要求阿里彻查此事。

目前姜萍和家人都没有发声,姜萍本人也选择了隐藏起来。

那么这一件事情的背后,真的是炒作?为何那么多的参赛选手联名要求彻查此事,是他们输不起吗?

从当下的情况来看,姜萍被质疑极有可能会迎来彻底的反转。

不过在真相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普通人宁愿相信姜萍事件是真的。毕竟寒门出贵子太不容易了,尤其是像姜萍这样子的中专生。

姑娘才17岁,自学成才,相信她,她太不容易了,为她点赞。

点评

引用一段话: 永远不要停止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 永远不要放弃 在你的生命中,会有很多时候,你想放弃,想回家 但我做不到 永远不要放弃 无论别人怎么说, 你都要有信心去说出你心中的希望 去表达那激荡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26 16:06
ldg_2 发表于 2024-7-25 14:34:06
如看天书,甚至连题目中的某些符号都不会读,很受打击!
ynb168c 发表于 2024-7-25 09:20:17
感谢分享!
nongren 发表于 2024-7-25 09:05:42

多谢分享!!
bigdiger_KING 发表于 2024-7-25 09:05:03
幸亏当年没去学数学
zzyo12138 发表于 2024-7-16 16:55:32

谢谢分享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6 15:49:40
不点 发表于 2024-7-16 07:38
您开的这个技术帖很好。看得出您喜欢研究技术。我也喜欢技术,这是我们的共同点。在有些问题(尤其是“非技 ...

懂的都懂,阻碍技术进步的永远是人,所以我们自娱自乐就好,不为名不为利,不求回报。
不点 发表于 2024-7-16 07:38:09
您开的这个技术帖很好。看得出您喜欢研究技术。我也喜欢技术,这是我们的共同点。在有些问题(尤其是“非技术”问题)上的认识有差异、有不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经历时间的流逝,才有可能改变。我前一帖的意思是说,技术分两种,一种是与利益集团无关(或关系很小)的技术,另一种是与利益集团密切相关的技术。前一种技术基本上算是自由的,不受控。后一种技术是受控的。那可能就有人说了:“我咋就看不见有啥东西受控了呢?”我这么回答:“没到时候,时候未到;等时候到了,你自然就知道啥东西受控了。”当然了,受控的技术,也是可以研究的。在那些不那么敏感的领域进行研究或应用,都是被允许的。在那些不怎么伤害控制者的领域进行研究,是可以的。但如果你某一天“超范围”了,你就会遇到阻碍。因为你的研究是逐步深入的,你的水平也是逐步提高的,因此,总有一天,你“超纲”了。那时候你发现,前头的路堵死了,走不通。不是因为技术困难,而是因为控制者不允许。如果事情确实是这样一个前景的话,我就觉得,还不如早早看穿这一切,早早远离这个坑。

论坛上谈这些非技术的话题,可能永远也谈不完。我们还是回归共同感兴趣的技术话题吧。

点评

懂的都懂,阻碍技术进步的永远是人,所以我们自娱自乐就好,不为名不为利,不求回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6 15:49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5 21:09:20
不点 发表于 2024-7-15 11:20
安心搞数学吧。搞数学,基本上不伤害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电脑相关行业,太过于利益化了。

搞数学,你还 ...

不知道您多大年纪,我也不是年轻人了。
钱不钱的无所谓,研究技术是我的个人爱好,单纯的兴趣。
国外那么多开源软件,人家都不在乎这些,要不然所有人都是各大厂商的奴隶了。
不点 发表于 2024-7-15 11:20:11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5 10:14
嗯嗯,好多东西明明在浏览器能看,非要让人下载安装他们的客户端,比如XXDN。

安心搞数学吧。搞数学,基本上不伤害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电脑相关行业,太过于利益化了。

搞数学,你还可能有所收获。

搞电脑,到头来,你可能发现,你一无所获,然而你却很清楚你失去了啥 —— 你的若干年的时间、岁月、青春、健康,可能就白白失去了。

当然了,年轻人要明白我说的话,还是不容易的。要上了岁数才会有体会。

点评

不知道您多大年纪,我也不是年轻人了。 钱不钱的无所谓,研究技术是我的个人爱好,单纯的兴趣。 国外那么多开源软件,人家都不在乎这些,要不然所有人都是各大厂商的奴隶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5 21:09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5 10:14:05
不点 发表于 2024-7-15 06:12
关键是浏览器太强大了。人类的文明要进步,所以,浏览器要越来越强大,强大到能够充当一个操作系统,实现 ...

嗯嗯,好多东西明明在浏览器能看,非要让人下载安装他们的客户端,比如XXDN。

点评

安心搞数学吧。搞数学,基本上不伤害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电脑相关行业,太过于利益化了。 搞数学,你还可能有所收获。 搞电脑,到头来,你可能发现,你一无所获,然而你却很清楚你失去了啥 —— 你的若干年的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5 11:20
不点 发表于 2024-7-15 06:12:43
本帖最后由 不点 于 2024-7-15 09:40 编辑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4 22:08
哦,我原来只知道有这种软件,网站还是第一次知道。

关键是浏览器太强大了。人类的文明要进步,所以,浏览器要越来越强大,强大到能够充当一个操作系统,实现操作系统的(几乎)全部功能。不是有个开源的浏览器桌面吗?它的主页在这里:https://www.os-js.org 。它的演示页在这里: https://demo.os-js.org/

有人想发展浏览器,也有人要阻止浏览器的发展。这是利益冲突的表现。想要发展浏览器者,是利益驱使;想要阻碍浏览器者,也是利益驱使。曾经的 Firefox OS 已经停止开发了。我认为,这是某些(或某个)利益集团害怕了,拿钱消灾,把 firefox OS 给灭掉了。世上的一切,皆是利益。现在有利益集团想要灭掉通用浏览器,推行它自己的专用浏览器,或者叫做 APP,或者叫做客户端,本质一样,都是把开源的通用的浏览器代码拿过来进行改造,改造成封闭源码的、私有的浏览器,其目的是在用户电脑、手机上种植木马,从而监督和控制用户的一举一动。


点评

嗯嗯,好多东西明明在浏览器能看,非要让人下载安装他们的客户端,比如XXDN。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5 10:14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4 22:08:11
不点 发表于 2024-7-14 20:11
这种网页有很多,我只是随便找了一个:

https://demo2.yunser.com/math/fooplot/

哦,我原来只知道有这种软件,网站还是第一次知道。

点评

关键是浏览器太强大了。人类的文明要进步,所以,浏览器要越来越强大,强大到能够充当一个操作系统,实现操作系统的(几乎)全部功能。不是有个开源的浏览器桌面吗?它的主页在这里:https://www.os-js.org 。它的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5 06:12
不点 发表于 2024-7-14 21:58:14
用在线画曲线的网页,在 0 < x < 1 的范围,观察这个函数的曲线


(1+0.7)^x -1 - x * 0.7 ^ (2-x)


可以直观了解,此函数的函数值总是 > 0。


这就是说,前面所说的函数


f(x) = (1 + x) ^ s - 1 - s * x ^ (2 - s)


在 x = 0.7 时,总是正数,不管 s 在 0 到 1 之间如何变化。那么,【通过观察 f(x) 的曲线图】这也就说明了,f(x) > 0 当 0 < x < 0.7 时恒成立,不管常数 s 在 0 到 1 之间如何变化。当然,这只是从函数 f(x) 的曲线图得出的直观结论,不能算是严格证明。在考试时,如果由于时间紧张,缺少了严格证明步骤,但你所引用的结论本身是正确的,我认为,这还是可以得分的,尽管也可能会扣掉一些分数。最起码你已经有思路了,比“完全没思路”还是要好很多。
不点 发表于 2024-7-14 20:11:41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4 19:21
网页发一下吧,让我们也看看函数的曲线。

这种网页有很多,我只是随便找了一个:

https://demo2.yunser.com/math/fooplot/

这类网页非常好,能够帮助你观察函数的曲线,让你直观了解函数的性质。比电子表格更适合于做数学题。

点评

哦,我原来只知道有这种软件,网站还是第一次知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4 22:08
plutoshen 发表于 2024-7-14 19:21:21
不点 发表于 2024-7-14 12:32
用一个在线画函数曲线的网页,来画下面这个函数的曲线:

网页发一下吧,让我们也看看函数的曲线。

点评

这种网页有很多,我只是随便找了一个: https://demo2.yunser.com/math/fooplot/ 这类网页非常好,能够帮助你观察函数的曲线,让你直观了解函数的性质。比电子表格更适合于做数学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4 20:11
不点 发表于 2024-7-14 12:32:44
本帖最后由 不点 于 2024-7-14 20:06 编辑

用一个在线画函数曲线的网页,来画下面这个函数的曲线:


1/(1-0.999)/0.999*((1+x)^0.999 - 1 - 0.999*x^(2-0.999))


常数 0.999 只是一个例子。可以换成任意一个常数 s 来试验,0 < s < 1


可以发现,无论 s 在 0 到 1 之间如何变化,函数 f(x) = (1 + x) ^ s - 1 - s * x ^ (2 - s) 的正的零点总是位于区间 (0.7392473, 0.7468818)。


也就是说,当 0 < x < 0.7392473 时,总是有 f(x) > 0。我们不证明这一点,而只是利用它。利用它就可以证明前述不等式 a(n) ≤ b * n ^ b 对于 n > 3 成立,此处 b = a(1)。数学归纳法的 “归纳递推”这一步,需要利用当 0 < x ≤ 0.5 时 f(x) > 0。“归纳递推”的推证过程略去。
在“归纳奠基”这一步,需要证明 a(4) ≤b * 4 ^ b。利用数列 a(n) 的递推关系式,可以用 b 来表示 a(4)【为紧凑起见,下式右端省略乘号】:


a(4) = b(b+1)(1+b(b+1)/4)(1+b(b+1)(1+b(b+1)/4)/9)



要证明 a(4) ≤b * 4 ^ b,只需证明


(b+1)(1+b(b+1)/4)(1+b(b+1)(1+b(b+1)/4)/9) - 4 ^ b ≤ 0


利用在线函数曲线作图工具容易了解上述不等式成立。这个不等式也可以证明出来,证明过程略去。


点评

网页发一下吧,让我们也看看函数的曲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7-14 19:21
不点 发表于 2024-7-13 21:01:04
后续思考。既然数列有极限,那么,极限究竟会是多大呢?

用电子表格来粗略研究数据规律,发现 a(n) < (1 + b) * b / (1 - b),此处 b = a(1),就是说,b 代表数列的首项。

有以下两个疑问:

一、这个不等式是否成立?

二、不等式右端会不会是数列  a(n) 的极限?
gufeng51520 发表于 2024-7-13 16:00:25
谢谢分享
XJMGS 发表于 2024-7-13 15:42:04
看着好像没看懂的样子
不点 发表于 2024-7-13 06:32:15
前一帖给出了 a(n) ≤ b * n ^ c 的证明,这里,常数 b = a(1),c = (b + 1) / 2

也就是说,次方数 c 是 b 和 1 的算术平均值。

我昨天又尝试证明了,当 c 是 b 和 1 的几何平均值,即 c = b ^ 0.5 时,【根号无法写出来,这里 b ^0.5 其实就是 “根号 b”】 , a(n) ≤ b * n ^ c 也成立。确实证出来了,数学归纳法没有遇到障碍。但我不再写证明过程了。这里我想说几个观点。

第一,能用数学归纳法直接做出来的题,通常都不是难题。那些难题,你想用数学归纳法来解题,可能都行不通。当然,阿里巴巴这道题难度确实很高,它没有提示你先证明 a(n) ≤ b * n ^ c,然后再去证明 a(n) 有极限。假如本题是先求证 a(n) ≤ b * n ^ c,再求证数列存在极限,那样的话,难度就陡然下降了。也就是说,你自己首先需要能够猜到 a(n) ≤ b * n ^ c,然后才能用数学归纳法顺利做出来。真正的困难就在此处,即,“猜”,就像猜谜语那样。


第二,当 c 是 b 和 1 的几何平均值时,a(n) ≤ b * n ^ c 也成立。这个结果,比前面给出的 c = (b + 1) / 2 时的结果更 “优”一些。然而,“优”得不多,本质上不算是“优”,因为当 b 接近于 1 时,其算术平均值与几何平均值也越来越接近。


第三,既然当 c 是 b 和 1 的几何平均值时,我也用数学归纳法做出来了,那么,这就让我有了 “双保险”式的心理放松,强化了我对前面证明过程正确性的信心。一般来说,做完一道题,自己不敢肯定是否做对了。“一不留神把什么地方弄错了”是很常见的。比如,1 + c * x ≤(1 + x) ^ c 当 0 < c < 1 时是不成立的【此处假定 0 ≤ x 1】,虽然此不等式在 c > 1 时确实是成立的;如果疏忽大意,以这个错误的不等式为基础去做题,其结果就是无效的证明。



第四,前面用数学归纳法做出来的,都是次方数 c 大于 b 的情况。如果次方数就用 b,那我就做不出来了【别人能否做出来,我不知道】。即使现在,让我证明 a(n) ≤  n ^ b,我也做不出来,虽然我用电子表格可以检验,此不等式是没有遇到反例的,因而我也相信此不等式是成立的。当然了,此不等式究竟能否成立,我也不知道,因为毕竟我证明不了。现在假定此不等式确实是成立的,而阿里巴巴的原题改为求证此不等式成立,那样的话,其难度就又上升了一个大台阶,对我来说,无法完成。


北风其凉 发表于 2024-7-13 02:22:27
没有选择题,答不了
galaxyz2012 发表于 2024-7-13 01:34:18
阿赛还是有难度的
不点 发表于 2024-7-11 20:06:12
现在就来尝试证明:



a(n) ≤ b * n ^ c



请大家检查证明过程是否有错。



首先,当 n = 1 时,a(1) ≤ b * 1 ^ c 显然成立,因为右端就等于 b,也即 a(1)。
现在假设当 n = k 时不等式成立,即 a(k) ≤ b * k ^ c。利用已知的数列递推关系式,我们来考察 a(k + 1) 的情况。


a(k + 1) = a(k) + a(k)² / k²

               ≤ b * k ^ c + b² * k ^ (2 * c) / k²
                = b * k ^ c * (1 + b / k ^ (2 - c))


我们想要证明的是 a(k + 1) ≤ b * (k + 1) ^ c,因而只需证明



b * k ^ c * (1 + b / k ^ (2 - c)) ≤ b * (k + 1) ^ c


也即



1 + b / k ^ (2 - c) ≤  (1 + 1 / k) ^ c ……………………………………①

利用 (1 + x) ^ c 的幂级数展开式(教材知识)可以知道



1 + c * x + (c * (c - 1) / 2) * x² (1 + x) ^ c 对于 0 ≤ x ≤ 1 成立【注意 c < 1】。



我们的目标是要证明 ① 式。利用上述不等式,我们知道,要证明 ① 式,只需证明


1 + b / k ^ (2 - c) ≤  1 + c / k + (c * (c - 1) / 2) / k²


即可。我们对上面这个不等式进行等价变换【两边都去掉常数 1】,得


b / k ^ (2 - c) ≤  c / k + (c * (c - 1) / 2) / k²


利用常数之间的关系 c = b + d,d = 1 - c,得




b / k ^ (1 + d) ≤  (b + d) / k - (c * d / 2) / k²






b / k ^ (1 + d) b / k + d / k - (c * d / 2) / k²






b / k ^ (1 + d) b / k + d / k *(1 - c / 2 / k)


而最后这个不等式显然成立,只需注意到 1 - c / 2 / k > 0



至此,就完成了 a(k + 1) ≤ b * (k + 1) ^ c 的证明,即,当 n = k + 1 时,a(n) ≤ b * n ^ c 也成立。


根据数学归纳法原理,a(n) ≤ b * n ^ c 对于任意正整数 n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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