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玄天 于 2011-5-20 21:58 发表 这话实在... 现在已经没心情去管pecmd图标了 不过老九实在也太在意那个图标和启动界面上的那几个字了,尊重他并非因为那几个字和图标,事实上这些东东可能还起了反作用
原帖由 heanv 于 2011-5-20 21:47 发表 看完贴子,我也来说两句。 老九的心情能够理解,lz很明显在这里撒谎。 pecmd是老九的得意之作,正因如此才花大量的精力去更新,满足大家的要求。 你不可能刚来无忧,pecmd都没搞清楚就去找人定制。即使你看 ...
原帖由 hht168 于 2011-5-20 20:26 发表 首先我们得感谢老九的努力,但我觉得老九做事有点偏执。pecmd出现个人信息我不反对,但要看什么方式、什么地方。对于桌面上的强制建立的图标,我想恐怕大多人看了不会太舒服。正如一个美女的脸上如果贴上一块膏 ...
原帖由 玄天 于 2011-5-20 18:00 发表 与啥正版没关系吧,PE 从来就是免费的,谁吃饱了撑的花钱做 PE 给别人用?
原帖由 玄天 于 2011-5-20 19:39 发表 实在很无言..... 你到是告诉我哪个PE是收费的? 另外国内哪个赚钱的游戏外挂是正版的? *.*
原帖由 andos 于 2011-5-20 18:32 发表 我想如果你拥有MS的系统正版授权,你当然可以"免费"使用,前提应该是你要有正版的系统授权 另一点,WinPE,根据MS的条款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我贴一点吧,其他的自行去看看 下面是取自WAIK( 'Terms for Mic ...
4. 授权范围。软体系授权使用,而非出售卖断。这份合约仅提供 贵用户使用软体的部份权利。Microsoft保留所有其他权利。除非有其他适用法规赋予 贵用户超出本合约限制的其他权利,否则 贵用户仅得在本合约明示许可之范围内使用软体。因此, 贵用户必须遵守只允许以特定方式使用“软体”的科技保护措施。贵用户不得 回避“软体”中所包含的科技保护措施; 对软体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但适用法规明文允许或禁止此种限制者,不在此限; 为软体制作的拷贝数目超过本合约所明定之数目,或适用法规所许可之数目; 将软体发布给其他人进行复制; 出租、租赁或出借“软体”; 将软体或本合约移转给任何第三者;或 利用该软体提供商业软体主机服务。
原帖由 yidawpf 于 2011-5-20 17:13 发表 我也说几点: 1、老九做PECMD肯定是花了许多心思的,他有权利维护他的正当权益。他反对破解也是应该的,没有谁乐意自己辛苦做出来的东西被人破解。 2、老九为PE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每个PE爱好者应该 ...
原帖由 lxl1638 于 2011-5-20 17:37 发表 这个问题不必讨论了,一楼的附件也不必删除。 只是有些人要用PECMD、想用PECMD,但又不让PECMD出现任何信息的现象本人看不惯。 本人可以肯定,PECMD不出现图标、信息之后,本论坛或其它论坛必定有部分WinPE ...
原帖由 zxw 于 2011-5-20 12:04 发表 呵,老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捐助支持|无忧启动 ( 闽ICP备05002490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14号
GMT+8, 2024-11-27 07:29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