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启动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系统gho:最纯净好用系统下载站投放广告、加入VIP会员,请联系 微信:wuyouceo
查看: 7673|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忧很高手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3-14 13:5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在PE区发了一个主题帖子,你们PE区的高手觉得那个帖子很幼稚也很低级,这也就算了,你们的那个超版把他给挪动到了水区,我觉得帖子没啥意思了,于是就修改了帖子,让你们删除,可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你们是删除了,但是删除了连个最起码的短信通知都没有吗,移动帖子还有个通知,删除帖子难道连个通知都没有就随随便的删除吗,不错是我让你们删除的,但是作为一个论坛管理连最起码的管理道理都不懂吗,删除帖子不管是啥内容都应该给个短信通知,难道你们无忧的斑斑就是这样管理的吗,你们真的很高手啊,让我们这些小白无话可说!!!!!!
这个帖子你们依然可以不发短信直接删除!甚至直接删我的ID都没啥的!你们无忧不欢迎我们这些初学者,都是所谓的高手才能来的!!!!
2#
发表于 2010-3-14 13:59: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明月 于 2010-3-14 13:50 发表
今天在PE区发了一个主题帖子,你们PE区的高手觉得那个帖子很幼稚也很低级,这也就算了,你们的那个超版把他给挪动到了水区,我觉得帖子没啥意思了,于是就修改了帖子,让你们删除,可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你们是删除了,但是删除了连个最起码的短信通知都没有吗,移动帖子还有个通知,删除帖子难道连个通知都没有就随随便的删除吗,不错是我让你们删除的,但是作为一个论坛管理连最起码的管理道理都不懂吗,删除帖子不管是啥内容都应该给个短信通知,难道你们无忧的斑斑就是这样管理的吗,你们真的很高手啊,让我们这些小白无话可说!!!!!!
这个帖子你们依然可以不发短信直接删除!甚至直接删我的ID都没啥的!你们无忧不欢迎我们这些初学者,都是所谓的高手才能来的!!!!

会员的正当要求不执行不行啊,你自己要求删除的,况且全部的回复被你
改为了要求删除的内容,这样一再地要求删除,不满足你,能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3-14 14:04:37 | 只看该作者
别心理不平衡了,被人家说了几句就受不了了,正常的心态是不管别人说什么,自己认真学习就OK。你这样把对个别人的不满,升级到对整个论坛的讽刺,太不理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4:24: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gxhls 于 2010-3-14 13:59 发表

会员的正当要求不执行不行啊,你自己要求删除的,况且全部的回复被你
改为了要求删除的内容,这样一再地要求删除,不满足你,能行吗?



呵呵,超版的反话正说 说的很让我佩服啊,高手就是高手,你的PE我也用过,确实很不错,做为一个论坛的超版最起码的论坛管理规定你不应该不知道吧,不错是我再三的请你们删除,但是删除帖子是否要给个短信通知呢,你移动我的帖子的时候都通知了,删除我的帖子难道就因为是我请你们删除你们就不给通知了吗????
拐回来再说那个帖子的问题,本不想再多说啥,但是这口气咽不下去,你们的高手说我那个帖子低级,我承认那个帖子低级也幼稚,但是低级和初级这2个词语是一个意思吗,一个技术论坛的技术板块难道发帖子的都应该是所谓的高手发的帖子吗,我这种小菜鸟难道就不能发主题帖子分享一下偶的一些心得吗?你也是个高手,我想你也应该是从小白过来的,我分享的是PE板块的东西,你认为我应该发到哪里去呢?你移动我的帖子到水区,难道你的心里没有认为那个帖子也很低级和幼稚吗?呵呵,难道这就是无忧的风格吗,无忧都是高手们的乐园,我们这些小白也就只有在那些高手的帖子里面回复很好、支持、谢谢分享这一类的水话吗?本身你挪动我的帖子到水区就想来投诉的,但是想想还是算了,真的没啥意思,但是后来的事情就不得不让我来这里发这个投诉的帖子,今天的这个事情很窝火,本来心情很好的,学习了一个小方法,想分享一下,顺便让高手们帮助指导一下,可是上来就给我一个说我那帖子低级的话,有些会员的素质难道就是这样的吗,低级和初级2个词都分不清楚是啥意思吗,新手发的一些很不成熟的帖子高手们应该给他们的是鼓励而不是讽刺和挖苦,这样才有交流的气氛,难道说新手就不配和高手们交流吗,这样的话你无忧何必开放注册呢,改成内部注册,全是你们的高手内部玩不就行了。再者还没有给我任何理由的就把我的帖子给移动到水区了,我想请问超版你一句,换成是你,你会咋想的,我那个帖子难道不是PE板块的东西吗,你凭哪一点给我移动?难道你不知道换位思考这个词是啥意思吗?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一个社区好还是不好,不在于社区有多少会员,有多强的服务器,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人开心还是不开心,社区里面的人是不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一个好的社区就是一个开心的大家庭。
好了,不说了,我去上班了,最后说一句,打扰各位高手们了,以后我不会发也不敢发主题了,就混着玩吧,再见!



[ 本帖最后由 明月 于 2010-3-14 18:11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4:25: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gxhls 于 2010-3-14 14:04 发表
别心理不平衡了,被人家说了几句就受不了了,正常的心态是不管别人说什么,自己认真学习就OK。你这样把对个别人的不满,升级到对整个论坛的讽刺,太不理智了。


呵呵,麻烦请你看看我上楼的回复,打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0-3-14 17:56:30 | 只看该作者
算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论坛的有些高手说话的水平很有问题,超版移动帖子没有给我任何原因,真的是无语,偶还是默默的潜水吧,高手实在太多了,不是偶这种小白玩的---- ----!锁了吧,删了也行,反正你们的地盘你们做主!

[ 本帖最后由 明月 于 2010-3-14 18:02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3-16 18:36:5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高手如云!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3-21 20:42:11 | 只看该作者
和气生财,和平省心,和谐盛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3-23 00:19:09 | 只看该作者
公正的说一句, 版主做事只有原则,没人面子之说,

这里是学习的地方, 不是炒架的地方, 要炒架, 随便找个疯人院,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3-23 14:19:35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对打狗的做事方式也颇有意见,但这件事情
貌似楼主的要求也有点过分了
一个自己要求删除的帖子,版主删除了还要给你发短信,那版主其他活都不用干了
因为没发这个短信而发这么大火
打狗的竟然还留着你的id,看来人格已经提高了不少了
就冲这点,这件事情,我挺打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3-23 15:00:47 | 只看该作者
我做的怎么样,大家自有公论。至于人格,我绝对相信自己。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也能体现一个人在现实生活里的德行。遇见自己感觉不满的事,应该找正当途径反映。有的人不是公开叫骂,就是暗箭伤人,还自以为人格高尚,近二十年中国品德教育太失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0:3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gxhls 于 2010-3-23 15:00 发表
我做的怎么样,大家自有公论。至于人格,我绝对相信自己。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也能体现一个人在现实生活里的德行。遇见自己感觉不满的事,应该找正当途径反映。有的人不是公开叫骂,就是暗箭伤人,还自以为人 ...


本不想再回复这个帖子了,但是既然看见超版回复了这个,那我就回复你一下吧,我就想请问你一句,你把我发在PE板块的那个帖子给移动到水区虽然是给我发了短信,但是给我理由了吗,没有吧,啥都没有就给我移动到水区了,我想请问一句我那个帖子是不是关于PE的东西,是否与PE板块的班规无关,如果是PE板块的东西、但是超版你是否也觉得那个帖子在PE板块确实显得有点初级的话你可以给我移动到水区,我没话讲,但是我在这里要请问你这位超版一句,你在移动的时候给我理由吗,就一个空白的移动帖子的管理短信加上空白的原因,你让我如何去想,换成是你你又咋想。我自问我的人格不高尚,但是还没有你说的那种公开叫骂、暗箭伤人的作为!!!我只是不服,你凭啥移动我的帖子,给我理由了吗????就这一个事情我想不通,所以我修改了我的帖子并且请斑斑删除我的帖子,后面的那个我反映的你删除我帖子的没给我短信的事情我现在承认是我过于计较了,我向你道歉,但是也请你给我一个理由,凭啥移动我的那个帖子,你给我理由了吗,哪怕你真的说那个帖子幼稚我都不会说啥,但是你一个字都没有给我,那我只好说你们很高手了!


补充一下,麻烦超版仔细看看我的帖子和回复,我有说过你的人格有问题吗,不用告诉我你绝对相信你自己的人格!

再次补充一下,虽然我清楚既然来到一个地方就要遵守那里的规定,但是我依然还是要请问超版一句,你凭啥移动我的帖子不给我任何理由,就凭你是超版,你认为那个帖子不合适就移动而不给我任何理由吗,你的地盘你作主吗?我无法理解!!!!

[ 本帖最后由 明月 于 2010-3-30 20:48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0:42: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icTense 于 2010-3-23 14:19 发表
虽然我对打狗的做事方式也颇有意见,但这件事情
貌似楼主的要求也有点过分了
一个自己要求删除的帖子,版主删除了还要给你发短信,那版主其他活都不用干了
因为没发这个短信而发这么大火
打狗的竟然还留着你 ...


呵呵,天使的PE我也在用,也挺不错的,是个不错的人,你看到的这个只是第一点,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是过了一点,我在这个帖子的上一楼已经像打狗的超版道歉了。但是我恼火的不是这个,而是前面那个,打狗的作为超版将我发在PE板块的一个帖子给移动到了水区,我想不通,他凭啥移动我那个帖子,我那个帖子违反PE板块的那条班规了,自己初学PE,有了一点小小的体会,本来是想发上来想让高手指点一下,可是一个高手却说我那个帖子很低级,不配在PE板块,我也没发火,只是本着交流的态度和那个朋友回了一帖,就这被打狗的超版移动到了水区,而且啥理由都没有就给我移动到了水区,我想不通,为啥移动我的帖子,就算打狗的超版也认为我那个帖子低级,我也无所谓的,谁让我才学呢,我知道这里高手如云,但是最起码的是你移动我的帖子应该给我一个理由吧,不能你说移动就随便移动了,换成任何人都想不通这一点的,所以我就很恼火,所以自己删除了我的主题和回复,兵请斑斑删除,所以后来就有了这个主题。
我还是那句话:一个社区好还是不好,不在于社区有多少会员,有多强的服务器,最重要的是里面的人开心还是不开心,社区里面的人是不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一个好的社区就是一个开心的大家庭。
就算删除我的ID,我也是该说还的说,呵呵

[ 本帖最后由 明月 于 2010-3-30 21:03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1:01:5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dgxhls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试验成功,与大家分享一下心得---如何提取GHOST系统中的PE
发表时间: 2010-3-14 13:00
原论坛: PE 讨论区
目标论坛: 超级灌水区

操作理由: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是你超版给我的当时的那个管理短信,我贴上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3-30 21:37:30 | 只看该作者
看LZ这样不依不饶的,我只能强迫自己认识错误了。 至于当时为什么要移动到水区,不是因为
LZ在灌水,而是跟贴的都是水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21:47: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gxhls 于 2010-3-30 21:37 发表
看LZ这样不依不饶的,我只能强迫自己认识错误了。 至于当时为什么要移动到水区,不是因为
LZ在灌水,而是跟贴的都是水贴。


呵呵,超版都这样说了,我再说别的就显得自己很无知了,我在这里再一次向打狗的超版道歉,开始那个确实是我的错误,我在这里真诚的向你道歉!
我并不是不依不饶的人,我只是觉得你身为超级版主移动会员的帖子而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这一点就是不对的,我不认为我做错了,我这个人你也许不太了解,不管你是超版也好、管理员也罢,只要是你做的不对,我就有权利进行反驳,哪怕最后被删除ID我也在所不惜,偶的脾气就是这样,看不惯那些拍马的,看见管理错了也装没看见,只说奉承话的。

好了,到此为止!事情可以说是算是圆满的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4-1 19:40:42 | 只看该作者
斑竹做得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4-2 11:17: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明月 于 2010-3-30 21:47 发表


呵呵,超版都这样说了,我再说别的就显得自己很无知了,我在这里再一次向打狗的超版道歉,开始那个确实是我的错误,我在这里真诚的向你道歉!
我并不是不依不饶的人,我只是觉得你身为超级版主移动会员的帖 ...


提个建议,以后反馈问题说重点,陈清事实,像你这样写一大堆,但全是意气话,该说的都没说,不该说的说了一堆,会让人觉得你是在无理取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0-4-2 22:56:36 | 只看该作者
级数不低了。你的帖子1天就看不见了是正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4-2 23:33:46 | 只看该作者
没完没了 不就这点破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0-4-3 23:50: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uhui 于 2010-4-2 23:33 发表
没完没了 不就这点破事吗

麻烦说话注意点素质,我已经在上面已经说解决了,你这样说不知道你是啥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0-4-3 23:5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NicTense 的帖子

谢谢提醒,偶以后会注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0-4-14 00:15:40 | 只看该作者
别心理不平衡了,虽然我对打狗的做事方式也颇有意见,但这件事情
貌似楼主的要求也有点过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0-4-15 19:54:43 | 只看该作者
算了,解决了就好了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0-4-21 19:51:00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想知道你主题帖是什么内容,有没有学习的地方,何必改帖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0-4-25 15:53:34 | 只看该作者
版主 也是很辛苦的。  我们都是学习的  应该低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0-4-26 11:44:54 | 只看该作者
新人,进来了解一下无忧的高手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0-6-8 11:14:4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0-6-8 19: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明月 的帖子

以和为贵,在这,你是客人,不要反客为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0-6-9 16:43:21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潜水比较安全....不太通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捐助支持|无忧启动 ( 闽ICP备05002490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14号

GMT+8, 2024-11-15 23:32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