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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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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凡是在论坛爆粗口骂人者一律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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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7-23 22: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这个帖子的其中一个起因,也应该有我的份吧(参见http://bbs.wuyou.net/forum.php?m ... &extra=page%3D1)。不过一看到这个帖子,我就真的对什么是“骂人”搞昏了头。以我那个见到人家给我的回帖负评分的理由是早期“PC软件全是收费”,我就回了个“无知者无畏”,结果老周说我已经是在骂人了——按此标准,以后凡是含贬义、影射、恶搞等等之类的内容,甚至是不同意见的内容,都可能沦落为“骂人”了。在我回复了“无知者无畏”之后,某人就追着我的回帖给负评分,而且说我B什么的、人品不好之类的了,因此我也就给了某人对等的负评分,同时我向老周进行了投诉,就是不想再和某人纠缠下去。有时候对骂人者,我肯定会对骂,即使封ID也在所不惜——有时为,有所不为故也。

点评

M
这个...要不我说句,不过兄台不能怪我才行。你那个回复,刚好处于边缘地带,可以说是说话刻薄,也可以说是带有侮辱性质(说人无知和说人白痴差不多,这个要看当时的情形来归类)。这个确实不好分辨,但是就现在这个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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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7-24 04: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点 发表于 2013-7-23 23:02
起初我也以为与 xianglang 和 2011aaa 的事情有关,但后来看到,热点在别处。

肯定是有关的,不过再看一下,关键点还是在别处,这个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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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24 19: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轮回 发表于 2013-7-24 06:32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思想并不适合现代法制社会,极端的做法不是和谐社会的要求,多种思维并存、和平相处 ...

我倒是认为,无论什么时候,都需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法制社会并不排斥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至于其他,不在我这个回帖范围之内。

点评

法制社会也需要见义勇为,同意;但前提是见义勇为者也需要遵守法律,行为在法律规范之内。越轨了同样也会受到制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都按自己的想法来勇为,也就乱了。执法,是管理者的权力。  发表于 2013-7-25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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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7-24 21: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nglang 于 2013-7-24 22:02 编辑
M 发表于 2013-7-24 19:33
这个...要不我说句,不过兄台不能怪我才行。你那个回复,刚好处于边缘地带,可以说是说话刻薄,也可以说是 ...


呵呵……随便你怎么说。我觉得吧,对某些人就得刻薄,要不他们永远都会自认为多么高尚和有涵养。我一个刻薄的词语,就可以看清一个人,我觉得很值得。

网络不是净土,网络和现实密不可分,我从来对“网络是网络,现实是现实”说嗤之以鼻。无论是生活还是网络中,对于我厌恶的事情,我都会毫不留情地抨击;对于我喜欢的事情,也从来不吝赞美。从某个角度来看,人家“刻薄” 说出你的缺点,你就认为别人在骂你,刻薄,也足可以见你的度量有多大——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象掌上明珠那样捧着你呵护着你。

最后,至于我的那个事情算不算引子,我并不在乎——人家重视我,我很庆幸;人家无视我,也在情理之中,于我并无损失,或者于他还可能有损失呢。

点评

网络不是净土,所以也不是理想的“乌托邦”,社会上错综复杂的事件,也会投影到网络。社会上有法律,论坛上有版规。法律需要修订完善、版规也会与时俱进,社会为的是安定团结发展,论坛也同样。大家都来遵守版规才行  发表于 2013-7-25 06:28
很男人,欣赏这个性!  发表于 2013-7-2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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