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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ols241 于 2017-4-16 13:08 编辑
法律有云: 著作权始于创作之初.
论坛内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发生著作权之争很正常,
因为论坛内发帖量极大, 就比例上而言尚在合理范围.
个人很认同管理者的看法, 应该先私下沟通要求对方删文或表明出处,
通常对方若自知理亏应该会照办, 有些时候是对方搞不清楚 "真正的原创" 是谁.
否则对方下不了台, 最后只能请求管理者删文, 但对方在几处发文大大又如何完全清楚?
大大若很在意, 可在工具中注明原创及发文网址, 有心改制重发者最好先告知本人.
若未告知本人便是明知故犯了.
恕我多言, 大大不必太生气, 否则便是 "公亲变事主" 了,
意思就是劝和的人两面不讨好, 最后双方都把气出在劝和的人身上.
举个例子: 假设某人在某几个论坛分享成果给大家用, 只要文章有被转帖就停止分享(只删除载点,文章则保留),
那么只会让有心人下次再犯而已( 因为不只发生一次 ), 应该请论坛删文便好,
没必要停止分享吧! 否则真正损失的是想下载而尚未下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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