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系统gho:最纯净好用系统下载站投放广告、加入VIP会员,请联系 微信:wuyouceo
查看: 386|回复: 1

女大学生与男友"同居" 老师怒斥"卖淫嫖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2-12-31 12: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学一年级女生与认识刚三个月的男友在校外同居,班主任怒斥其“卖淫嫖娼”。愤怒的男友打电话到本报民情热线。昨天,记者与校方取得了联系,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陈某、周某、韩某都是杭州广播电视大学自考中心02级某班的学生,她们进校不久就通过其中一人的男朋友认识了余杭某公司的两名职工,并谈起了恋爱。很快,三对恋人就发展到如胶似漆的地步。最近,三名女生在男友的职工宿舍里过夜,早上再赶回学校上课。其中一名女生生病了,就干脆请假住在男友处。班里的学生见她们夜不归宿,就把情况告诉了班主任胡老师。胡老师闻讯后,骂三名女生及男友是搞“卖淫嫖娼”活动,并指着其中一名女生说:“你这种人站到大街上都没人要。”
  事情发生后,三名女生的男朋友小汪、小张及小叶感到不能忍受,他们觉得这位姓胡的班主任污辱了他们的人格。小汪认为,他们都已过了22岁,女友也都过了20岁,两情相悦,住在一起怎能说成是“卖淫嫖娼”?
  记者昨日与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技术教育学院的副院长张雅仙取得了联系。她说,听说了这件事后,校方很重视。自考中心的负责人朱老师与这位姓胡的班主任进行了谈话,这名老师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上午已陪其中那位生病的女学生去医院看了病,并表示将向三名女生赔礼道歉。但同时,校方表示,学生到学校来读书,校方不仅是提供一个学习的环境,更要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作为校方,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学校提供了住宿的环境,就不希望在校学生住到外面去。如果有学生尤其是大一的新生要住到校外,学校会采取教育的方式,如果她们坚持不住校,那只有告知其家长,在外租房与人同居要经过家长的同意。
  编后:交往刚三个月,大一女生就沉迷爱情不能自拔,不惜以身相许,这恐怕是家长们不曾想到的。班主任说出冲动之语,恐怕也是一时惊怒冲昏了头脑。班主任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得奉劝那些涉世未深的学子一句:妙龄年华,请自尊自重。
发表于 2002-12-31 12: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大学生与男友"同居" 老师怒斥"卖淫嫖娼"

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捐助支持|无忧启动 ( 闽ICP备05002490号-1|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14号 )

GMT+8, 2026-9-6 23:11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