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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12: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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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日本眼红我东海开发 诬蔑中国抢占资源
但中方一贯主张,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间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对“大陆架”的定义做了明确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二百海里,则扩展到二百海里。”按照这一定义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包含钓鱼岛所处海床在内的东海大陆架是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伸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原本就是中国大陆的水下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2500米深度是切断大陆架的标准,而冲绳海槽的深度已达2940米,由此可断定该海槽理所当然是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分界线。
类似的案件早有先例。1969年2月,联邦德国与丹麦、荷兰就北海大陆架归属发生纷争。如果按中间线划分,联邦德国所得大陆架最少,但事实上北海大陆架多由联邦德国领土延伸出去。最后国际法院判决联邦德国胜诉,从而确立了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
日本欲借“中间线”原则扩大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强分大陆架,这种做法缺乏国际法法理依据。按照日本的“中间线”原则,与中国主张的依据“自然延伸”原则所划定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差了3个浙江省的面积。中国此次建造“春晓”油气开采设施,应该说与日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双方在专属经济区划分上存在的争议区都未触及。日本如此着急上火,不免让人觉得又是小国心态在作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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