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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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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09: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通过腾讯内部人士获悉,奇瑞公司近期正与腾讯就“QQ商标纠纷”展开谈判。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法律专家预测,和解可能性最大。
新闻背景
“QQ”商标权之争“QQ”是深圳企业腾讯公司于1999年2月开发的一种即时通信软件的名称。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知名度最高、用户最多的即时通信软件之一。根据腾讯公司提供给记者的资料,腾讯QQ目前在全国的用户已经超过4亿。
“ 奇瑞QQ”车是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7月推出的一款微型车,一经推出便因为“大眼睛”的可爱造型而风靡市场。记者了解到,“奇瑞QQ”的销售曾一度在奇瑞系列汽车产品中“一枝独秀”。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最新统计,在2005年9月中国汽车的单品销量统计中,“奇瑞QQ”以11395辆的历史最好成绩跃居第五。业内人士认为,“奇瑞QQ”的热销与“QQ”本身的知名度不无关系。
但很少有人知道,“奇瑞QQ”红火的背后却埋藏着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奇瑞QQ”的命名并未得到腾讯公司的正式命名授权,这意味着奇瑞涉嫌侵犯腾讯QQ的 商标所有权。近日甚至有媒体披露,“奇瑞QQ”车的商标申请“也未曾得到商标局的批准”。在“侵权”问题纠缠的背后,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为什么腾讯在“奇瑞QQ”上市两年后才开始对“奇瑞QQ”大动肝火?据腾讯内部人士透露,其实在2003年QQ车面世时腾讯就曾向奇瑞提出过商标侵权争议,但由于当时腾讯正忙于上市,所以没公开起诉。据悉,后来腾讯曾向奇瑞发出律师函,但奇瑞一直没有对腾讯作出实质性回应。尽管近段时间双方已经开始“紧密磋商”,但显然谈判并不顺利。
双方立场
腾讯:我没授权 奇瑞:我没侵权
记者就此问题向腾讯公司进行核实,腾讯官方并未透露双方谈判的任何细节,但明确承认“腾讯确实没有授QQ的商标使用权给奇瑞公司”,并强调“腾讯公司十分重视对QQ及企鹅图形商标这一知名品牌相关 知识产权的保护。”腾讯内部消息灵通人士私下告诉记者,早在今年8月8日奇瑞公司副总就曾亲自带队到腾讯公司“商讨相关事宜”。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但“奇瑞很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巨额费用”。
记者昨日下午试图联系安徽省芜湖市奇瑞汽车公司总部,先后联系了奇瑞的品牌推广部和总经理办公室,但两个部门相继表示“是对方部门负责”后,直到其下班时间也再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答复。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一种在营销界流传的说法,是奇瑞QQ的命名源于广告商的推荐,在没有进行严格法律论证的情况下,奇瑞就采纳了这个名称。”“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奇瑞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非常大。这对奇瑞的商标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警示。”同时该媒体透露,奇瑞公司法务部的一位人士曾强调:在“奇瑞QQ”面世之前,奇瑞已将“奇瑞QQ”作为汽车类商标进行了申请,“虽然目前还没有获得批准”。同时,该人士对“奇瑞QQ”不涉嫌侵犯“腾讯QQ”的商标所有权给出了两点解释:一、奇瑞QQ与腾讯QQ的商标样式不一样;二、腾讯的QQ商标在汽车上没有显著性。“因此奇瑞对腾讯不构成商标侵权。”
专家观点
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记者询问腾讯是否会对奇瑞公司提起法律诉讼,腾讯官方对该问题避而不答。法律专家猜测,和解的可能性最大,“要么是奇瑞购买腾讯的QQ汽车商标,要么是奇瑞接受腾讯的QQ汽车商标许可”。
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奇瑞QQ在汽车类别上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员在检索的时候,应该会发现“奇瑞QQ”与“腾讯QQ”的近似性,从而驳回后申请方的申请;如果奇瑞QQ最终成功注册了该商标,原因只可能有两个,一是商标局在审查时存在失误,二是认为两者根本不近似,不足以构成混淆。而从公众的常识来看,后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北京优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进分析认为,很明显奇瑞QQ与腾讯QQ属于近似商标,只要是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就涉嫌侵权,而不是只有相同商标才构成侵权。
据悉,腾讯目前已经就“奇瑞QQ”的商标申请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
相关新闻
腾讯QQ屡被侵权
记者通过腾讯公司证实,其实自腾讯QQ用户激增后,侵犯QQ商标使用权的事情就“越来越多”。目前腾讯公司只是在个别领域(如玩具生产领域)对“QQ”进行过正式授权。记者随后在网络上搜索到,近段时间湖南省津市市工商局就曾查处了一起严重侵犯腾讯“QQ”字样及企鹅图案商标权的案件。
腾讯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人士认为“QQ”仅仅是两个字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任何人、任何公司都可以用,其实是不对的,“因为QQ经过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完全可以注册为商标,所以腾讯公司已很顺利地注册了全类商标。”该人士认为奇瑞公司“很可能也是因为这个误解才推出了奇瑞QQ车”。
发表于 2005-11-26 1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下面引用由老陈2005/11/26 09:57am 发表的内容:
记者昨日通过腾讯内部人士获悉,奇瑞公司近期正与腾讯就“QQ商标纠纷”展开谈判。目前双方显然还没达成最后协议。法律专家预测,和解可能性最大。
和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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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5: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没关系大家都是QQ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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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15: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汗。。主要是2.98万元吧。。便宜``又时尚。。能买到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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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6 20: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祺瑞QQ啊?就是那个"撞就死"的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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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08: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下面引用由magictek2005/11/26 08:06pm 发表的内容:
祺瑞QQ啊?就是那个"撞就死"的车啊
哈哈``这句话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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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15: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楼上的混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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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23: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NND,我从小外号就是QQ(名字的缩写),那个时候可没啥电脑、上网这类的,现在马腾化竟然给霸占去了。“腾讯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人士认为“QQ”仅仅是两个字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任何人、任何公司都可以用,其实是不对的,“因为QQ经过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完全可以注册为商标,所以腾讯公司已很顺利地注册了全类商标。”它们这些东西没想到这个QQ只是OICQ的缩写,真是超级大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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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0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下面引用由龙秋雨2005/11/27 11:24pm 发表的内容:
NND,我从小外号就是QQ(名字的缩写),那个时候可没啥电脑、上网这类的,现在马腾化竟然给霸占去了。“腾讯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人士认为“QQ”仅仅是两个字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任何 ...
我晕类  还有这类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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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09: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我不觉得侵权...难道全世界就只有腾讯可以用QQ这两个字母???
那老外怎么办???一不小心写上两个相连的Q字..随时都会侵权的...晕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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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呵呵。。没办法```别人要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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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8 17: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不可理喻的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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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0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大清早 居然还有让我盖版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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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2: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奇瑞QQ之争各执一词 尚未达成最后协议

生意不成,人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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