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系统gho:最纯净好用系统下载站投放广告、加入VIP会员,请联系 微信:wuyouceo
查看: 273|回复: 1

[转帖]性学家李银河语出惊人: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12-16 2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12月15日电 昨日下午,中国性文化研究的“开山祖师”之一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进行了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
  李银河在演讲中把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做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她指出,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于有受害者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于无受害者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她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并主张卖淫非罪化。演讲之后,李银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认为目前中国性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银河:最大的问题是聚众淫乱罪。在私人场合下,两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成年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制作、传播贩卖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了,为什么?
李银河:现实情况是,与“性”有关的东西已经泛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大多数人都在看,你还说他非法,那说明法律在现实生活面前,已经显得落伍了,性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记者:中国有无可能给卖淫立法?像荷兰那样给卖淫女发执照,并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
李银河:如果可以这样,那将更合理。不仅真正保护了妇女的权利,而且解决了因卖淫带来的社会问题。我相信会有这一天。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主张卖淫合法化?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羊城晚报供稿
  人物链接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著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6日 第十一版)
发表于 2003-12-17 08: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性学家李银河语出惊人: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老陈提醒:在上网灌水之余别忘了关心国家大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捐助支持|无忧启动 ( 闽ICP备05002490号-1|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14号 )

GMT+8, 2026-9-14 02:19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