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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序
我为什么会写小说呢?
因为我很无聊,我一直以为,小说就是无聊的人写给无聊的人看的东西。
离我最后写成的一部所谓“小说”的时间,有整整十年了,后来我一直不敢写小说,因为我害怕别人说我是无聊的人。我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终于明白:无聊,是一种生命状态。
这部小说,是写爱情和人生的,是写一个变性人的爱情与人生的。我一直想从现实的角度去猜测男人和女人怎样面对爱情和人生,因为我只是一个男人,没有办法确凿的了解女人,所以,要真正体面地来写,就不实际了。小说这种体裁很好,我可以天马行空地写,毕竟世人对小说的定义认为,是虚构出来的。
那么,我的这部文字,也算是我的“满纸荒唐言”了,无聊的时候写出来,给你无聊的时候看,不可当真,毋须怜悯……
2007年9月21日 于南充阆中
引 子
整个房间只有我一个人。
六点十一分的天光,隔着紫色窗帘微微地透进来,在整个房间里暗暗地着上一层紫。新的一天不可阻挡地降临,然而此刻,房间里的色调,比及深夜更幽凉。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烟卷的味道,啤酒的味道。用叶小美的话说,她一直以为这是我未婚夫吴正君一手制造的污染。其实吴正君从来不抽烟,也从来不喝酒。
这已经是我一整晚抽的第十九支烟了,因为烟盒里还剩一支。至于这是我一整晚喝的第几罐酒,我不大清楚,因为啤酒罐被我乱七八糟扔了一地,我刚刚吃了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我昨晚拿了多少罐啤酒出来,也数不清楚簇绒地毯上有多少个酒罐。我也记不得我吃了多少颗药,因为我不知道这一瓶里有多少颗药。我只知道,当我选择做女人的那天起,我就有了选择这种不算失体面的方法去了结我绝望的一生。
从窗外透进来的紫色光线越来越淡,我知道新的一天不可阻挡的来临了,而我就是选择了这个肯定会阳光明媚的日子离开这个绝对阴霾的世界。
我是昨天下午才知道灿烂的阳光也照不亮这个世界的阴霾的。当我在正午穿过玉带南路红绿灯口时,我特意用正君送给我的那把烙有西湖“断桥残雪”烙画的小香木扇遮挡从头顶上压着的烈日,但我一刻也不能停下脚步,这是正君住院的第十九天,而我这是第一次有时间去医院为他送去我亲手熬的鸡汤。就在五分钟以前,他还回信息给我,说他等不急喝我熬的汤了。
我刚刚穿过路口踏上人行道的时候,我的手机又响了。我收了我心爱的小香木扇,从正君送给我的红色“佳连威”挎包里掏出手机来,手机上毫无悬念的显示正君给我发来的短信。
“你喜欢‘CIRCLE’的裙子我给你买了,你要去三亚我也陪你去了,你还要怎样?你知不知道,当你说爱我,其实每次都在讨好我”。当我确认这是正君发出的信息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从来没有一条“CIRCLE”的裙子,而且,我也从来没去过三亚。
我不知道,我离开正君的这一个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这个信息不是他有意发给我的。我猜测这炎炎烈日下,此刻正藏着一个阴谋,这个阴谋的败露突如其来。
离我把那盒鸡汤送给一个乞丐的时间已经有十九个小时了,整个房间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去打开手机,但我无法支配我的身体动一动,我看着离我不远的红色“佳连威”挎包,离我越来越远……
从现在开始,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现在以前,我有过的爱,都被我对他们的恨所抵消,而现在以后我要记住一个深深地教训:爱一个人是痛苦,恨这个人是更痛苦,与其在爱与恨的边缘挣扎,不如活在爱与恨的两边。
如果,还有以后……
第 一 章
此刻的绝望,让我想起十二年前那个闷热得叫人窒息的下午的位于环湖路上的香兰酒吧。
这个酒吧的装修很有味道。在各面的墙上,每隔一段距离悬挂着一幅像美术课上的素描作品,酒吧里的建筑立柱的四面都用木架托着香兰草,除此之外,室内设计的隔断也是用排开的盆栽香兰草来完成的,因为有了这么多的香兰草,使整个酒吧都显得湿漉漉的。在那天以前,我对这个酒吧的评价是:由此开始初恋的绝妙之地。
我的同学因此断定我是已经恋爱了,其实没有。
那时的我的精力几乎全部集中在那些函数图像与英语语法上,我是学文科的,数学和英语是我最为之头痛的学科。我一直以为,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将会使我的人生更加灿烂,因此,我从来就没有打算在那个时候谈恋爱。不过,我把人生想得太简单了,现在的我与十二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那时我是个男孩,而如今我是个女人。或者不仅是当时的我不曾想到,就连现在的我也没明白,这十二年既然能把我的性别都改变了,为何我的人生与爱情却始终没能走出低谷。
我还能依稀记得十二年前那个闷热的下午的我的模样。在我等待冯岳的空当,我特意从洗手间的镜子里打量了一番自己。郑东说得不错,我并不算帅,更谈不上酷,但绝对很俊俏。我的皮肤很白,白得不象个男人该有的颜色,这并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我长着一双柳叶眉和一对杏仁眼。我知道郑东的话绝对不是夸我,在整个高中时期,并没有人给我取类似“小白脸”的绰号,这也不是什么好兆头,毕竟“小白脸”还算是个男性,而没有这样的绰号,对我这样长相的人来说的言下之意也就不言而喻了。
对着镜子,我整理了一下我的装束,金利来的衬衫、西裤和皮带,这是我高考前一天父亲送给我的礼物,我一直认为穿上这个牌子的服装,才会显得有男人味一点。到现在,这身行头在我身上已经穿了整整三天了,我故意没换它,原因除了我是个爱清洁的人外,在盛夏时节,它能飘出一些汗臭味。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文明一点地表现我是一个男人。
我重新回到座位的时候,我开始变得忐忑不安。离约定和冯岳见面的时间还有不到十分钟了。她是我高中三年一直暗恋的女孩,如果我在对香兰酒吧作评价的时候,脑中曾浮现过她的影子,那么今天的约会便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对“由此开始初恋的绝妙之地”的实践。我不知道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虽然我们很亲密,但这还是我们相识以来第一次单独地相处。阳光透过淡黄色的百褶帆布窗帘投射进来,我还是不住地微微颤抖。
和所有毕业生一样,我现在有充裕的时间。在下午四点见面的决定是很不错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可以在这个很有浪漫情调的酒吧里畅谈两个小时,然后由她选择一个喜欢的地方共进晚餐,如果她也有充裕的时间而不受约束的话,我们还可以去人民路的“太平洋影院”看一场电影,比如新上映的梅尔-吉卜生和苏菲-玛索主演的《勇敢的心》……
从来没有这样闲,在几分钟里我就走了神,当我正想着在看完电影之后是送她回家还是该沿着滨河路再走走的时候,冯岳已经悄然站在我的身后。我感觉身后有人而猛然抬头的一刹那,那张清秀而天真的脸嫣然一笑,那笑由眼神与嘴唇开始,美丽了整个脸庞,也由我的眼睛开始,酥软了我的整个身体。她弯着腰,脸庞离我很近很近,近得我只要微微一伸首就能触及。
我不敢这么草率地触及,我略略欠身,向她让座:“什么时候来的,坐……”
她笑出了声:“在干嘛呢?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她飘过我的身旁,我注意到她特意换了一件白色的超短裙。之所以说特意,是因为我从来没见她穿过这件裙子,那裙摆在她飘过我身旁的一瞬,从我左手臂上划过,那近乎舞蹈着的腿,长而且细而且白,让我想起哪一年暑假在武汉车站买到的一种冰棍,甜并凉凉地依旧在心里蔓延。她身上的香水像极了表姐给我提过的“塞露迪1881”的味道,就像去年秋天我在后山上看到的鸢尾花,随风飘荡,楚楚动人。
在我遐想的瞬间,她已经很自然地挽了裙摆,顺势坐在我的对面,然后把双手放在用棉麻方格布铺就的桌子上,像上课时一样托着下巴,看着我:“向焱!你干嘛呢?心不在焉的,没考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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