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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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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1: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注定是一场万人瞩目的重大事件。我国电信资费将全面放开。
  北京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向《IT时代周刊》透露:信产部会同国家价格主管机构发改委、国资委已经形成一个统一的思路,根据目前中国的现状,把电信资费推进到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不再靠政府来定价。并且,不出意外这个时间就在年内。
  其实信号早已释放出来
  一切似乎来得有些突然,但嗅觉灵敏者早已感到信号的释放。
  今年1月6、7日,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就在全国信息工作会议上暗示,信息产业部正在制定一项更具市场导向性的电信服务定价政策。在这次会议上,王旭东说企业将被赋予自主确定价格的更大权限。
  年初,在另一个场合信产部副部长奚国华也放出口风,信息产业部将会在基础电信资费的监管方式上作出调整,虽然这个进程会比较艰难。奚国华说,改革进展到今天这一步,政府已经不太可能干预企业的运营。政府考虑最多的是应该用什么方式来改造和营造市场,应该主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四大方面去考虑调控市场。特别是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的比例应该降低。
  奚国华举例说:“就拿移动电话双向收费每分钟0.4元来说,现在全世界已经找不到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资费,百姓有要求降价的愿望,运营商有降价的空间和能力,因此前阶段出现各种价格是正常的。百姓要求降价,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价格监管方式和方法已经不适应。”
  而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司长王占甫说得更加详细,主要归结在六个转变上:一是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继续推进政府定价向市场调节价的转变。作为过渡阶段,电信监管机构在推进市场化定价的同时,可以探索一些灵活的政府管理价格的方法,既给予企业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又要很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二是建立分级电信资费监管体系,由集中管理向分级管理转变。对部分电信业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试行不同的资费标准,给各省在制定资费政策上更大的自主权,以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电信市场。三是加强电信资费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实现电信资费由事前制定为主向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四是转变电信资费制订思路,推进固定资费向选择性资费转变。五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由价格管理向价格服务转变。电信监管部门应做好电信市场资费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增强资费政策的透明性,以引导消费、促进消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六是做好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由资费监管向互联互通监管转变。
  方向已经明确,具体的是详细思路和解决方案。
  彻底解决资费体系结构性矛盾
  兼具学者与政府官员两种色彩的陈金桥博士参与了这个方面的很多工作,他对《IT时代周刊》透露了信产部在资费管制问题上的详细思路。
  “我们的思路是整体的解决,不再是‘一城一地’地去议了!”陈金桥说这话的时候,现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过去是哪个领域出现的问题比较多,就解决哪个领域的问题。按下葫芦起了瓢,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造成的问题越来越多。
  近两年来,电信资费成了人代会上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代表对资费改革、资费政策提出了很多质疑。包括记费方式、资费标准等。尤其是移动通信的资费,质疑最多。原因是移动电话近年来用户增长很快,而其基本资费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
  此前,信产部也对移动通信资费做过几次调整,但对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通话费和漫游费,却一直未动。
  以移动通信资费为例,根据邮电部[电经资(1996)1068号]和信息产业部[信部清(1999)134号]文件,中国移动全球通业务基本月租费为50元/月,全球通的主叫和被叫基本通话费均为0.40元/分钟,漫游基本通话费为0.60元/分钟。
  这一8年前的基本资费至今仍是官方标准。而这8年,中国移动通信的发展一日千里。1995年以来,我国电信业年均增长速度超过40%,我国只用了10年时间就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50年的发展历程。现在,全国实际上已经很难找到一个可以完全坚守每分钟0.40元的双向收费的省份和城市了。
  2000年前的历次资费调整都基本停留在对原资费结构的改革上,而资费政策变化不大,原资费体系的结构性矛盾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0年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信息产业部将对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和资费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这次资费调整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结构性、阶段性调整。内容涉及国内长途电话、国际长途电话、出租电路、市内电话、因特网等电信业务等八个方面。调整幅度为历年来之最。资费标准和结构按以上方案调整后,按1999年不变业务量静态测算,电信企业全年业务收入约减收203.78亿元,其中:国内长途电话减收80.10亿元,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减收52.94亿元,出租电路业务减收51.00亿元,本地电话减收19.74亿元(通话费减收41.96亿元,月租费增收22.22亿元);取消电信业务附加费后,按1999年不变业务量计算,约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104.20亿元。
  现在的竞争环境,技术水平、网络规模和当时相比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从目前全国的情况来看,各个地方的资费标准其实已经相当混乱,各种名目繁多的套餐,实际上已经把资费的水平降下来了。综观全国,差不多只有京、沪、穗还在坚守着实际的资费标准,成了“资费孤岛”。
  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01年。
  “这反映出资费的标准和现行市场的竞争环境不相适宜。对政策的严肃性也是有影响的。”陈金桥说。根据目前中国的现状,可以把资费推进到更加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不要更多地靠政府来定价了。
  资费体系市场化是关键
  电信资费体系是影响电信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资费体系的市场化是电信资费改革的必然方向,由此才能确立一个有效的市场形成和调节机制。所以说,有效的电信资费体系是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营环境的前提条件。
  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我们看到,在当前的电信市场上,很多运营商都在选择价格战,以降价来夺取市场优势,使国家确立的电信资费体系实际上已处于半失效的状态,这与电信资费体系严重滞后有很大程度上的联系。
  现在中国电信市场上愈演愈烈的价格竞争尤其是移动运营商间的价格战,已经使建立一个市场化的资费体系变得越发迫切。解决价格战,首先就要严肃国家资费政策的权威性,同时,要尽快实现电信资费体系的市场化改造。当前,我国电信市场存在着不规范竞争行为是因为运营商的“博弈”心态使然。而究其真正原因,还是现行电信资费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受到市场挑战。因而要整顿和规范好当前的市场,电信资费体系市场化势在必行。而且,也只有资费体系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秩序问题。
  信息产业部将在今年放宽对电信资费的严格管制,此举可能会加剧价格竞争,尤其是对移动电信服务而言。
  “只要不是企业联合垄断的话,有关部门肯定不会对电信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过多的干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内人士认为。
  虽然放开价格的初期会对电信市场竞争秩序和电信企业的利益格局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但只要监管部门掌握并运用合理的宏观调控手段并不难消除这种影响。从长期来看,这一举措将有利于解决困扰国内电信市场的恶性价格战问题。
  行内人士普遍认为,所谓“价格战”,其实就是价格竞争的另外一种表述,在电信发展初级阶段的竞争中比较常见,当电信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其表现形态更加多样化,只要竞争存在,价格竞争的手段就不会消失。因为产品服务总是有差异的,而且企业的个别成本也是有差异的,因此它们有这个能力去搞差异化价格。比如国家制订一个行业标准,消费者自然会认为需要同质同价,在差异不是很明显的情况下,消费者都会认为应该有个统一的标准比较好。但是恰恰企业不是这样想,企业追求的是差异化的竞争能力。就运营商而言,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服务也要和别人做得不一样。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价格战不仅反映了企业的差异化服务和竞争力,也有助于在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开拓新模式、新业务,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
  只有一种情况
  应该进行价格保护
  政府不再为企业定价,从中国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似乎可以说取消了“价格保护”。
  也有人说:价格战将使得国有企业遭受损失。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著名电信专家阚凯力却对《IT时代周刊》表明了他的另一种观点:这涉及到政府的定位问题——是站在消费者这边,还是站在企业这边。阚凯力说,价格保护现象的发生,无非是因为运营商是国有企业。如果不是国有企业,企业因为价格战而亏损甚至破产,政府才不会管,因为这是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完全正常。我国移动通信企业的利润率高得惊人,距离亏损和破产还远得很,设置资费下限就更没有必要了。
  他认为,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一般国家都是对电信资费设定上限,可惟独咱们国家对电信资费设定下限。在有些竞争不够充分的领域,为了保护竞争者,对主导企业设置一定的价格下限是必要的。这是为了防止主导企业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把竞争者挤垮,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是在竞争已经初步形成的电信领域,设立价格下限就没有道理了。
  阚凯力说,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电信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牟取垄断暴利,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否则,我国进行电信体制改革是为了什么?”
  另外,设置资费下限也是无效的。阚凯力反问:如果飞机起飞前还有很多空位,即使是一块钱,航空公司应不应当把票卖出去?
  只要飞机一起飞,它的成本就已经确定了。多拉一位乘客和少拉一位乘客对于成本来说并没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卖减价票,只能增加它的收入,即增加盈利或减少亏损。如果监管部门说减价的飞机票不许卖,不但消费者不满意,企业也不满意。因为飞机票卖一块钱当然是赔的,但是卖了一块钱航空公司就少赔一块。
  阚凯力说,对于电信行业来讲,道理是一样的。网络建设一投入,成本基本上就定了,有业务量是这么多成本,没有业务量也是这么多成本,被称为固定成本。这和制造业中曾经出现的彩电价格大战不一样。每生产一个彩电要消耗一个显像管,所以它有消耗性成本,也就是可变成本。所以彩电行业的价格战怎么打,彩电也不会比显像管便宜。但是电信业的可变成本基本为零,它的边际成本也为零。经济学上一个很重要的原理就是:边际收入不能小于边际成本。但是电信业的边际成本是零,所以价格战的底线也是零。
  他举了市话价格战的一个例子。在北京,为了争夺一个大用户,有的运营商甚至实行“三年免费”,这毫无疑问属于恶性竞争。但是其根源也并不在于价格战本身,而在于“南北拆分、互相进入”的重组方案,在属于天然垄断的领域引入了无效竞争。所以说,市话领域的恶性价格战,在拆分方案确定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现在用任何办法都不可能禁止。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民航监管禁止卖减价飞机票,还是电信监管禁止价格战,阚凯力说,都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这时,不仅消费者不满意,企业也不满意。企业就必然与消费者串通起来,想方设法地绕开政府监管,使价格下限失效。
  对于恶性价格战造成西方的电信经济萧条的论调,阚凯力反驳说,过度竞争是因为过度建设和过度投资造成的。在投资的时候,成本就已经注定了。航空公司亏损,并不是在卖减价飞机票的时候发生的,而是在决定要飞这个航班时就定了,甚至在买飞机的时候就定了,其原因就是错误地估计了市场需求。西方电信萧条的根本原因也是过高估计了市场需求,盲目投资,造成了电信泡沫,价格战只是表面现象而已。
  电信资费改革在把价格制订权还给企业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需要保留必要的调控手段。特别需要注意治理恶性价格战,而避免恶性价格战一方面要靠监管、查处恶性事件;另一方面要靠企业自身的约束机制,包括出资人对企业的内部约束和绩效考核。
  “如果一个企业是自主经营的,是一个主体,那么向下有产权约束他,有投资方去约束他,不可能降价打得太厉害——太厉害他就完成不了指标,向上呢?有竞争对手的压力他不敢往上过度地提价。我国电信领域已经构成了一个初步竞争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下能够让企业去给自己定价,大家拼价格是有一个底线的,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敢再拼了,就要在服务质量和业务创新上面做文章”某业内人士说。
  只有一种情况下应该进行价格保护,阚凯力说,”那就是大的企业要用价格战把小的挤掉,重新谋求垄断地位,但是现在看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四个运营商我看哪个也垮不了。”
  “现在手机资费的利润空间太大!”阚凯力列出几个数字,“对任何一个移动通信上市公司而言,达到8%的纯利润率,经营已属不错,18%就肥得流油了,而据称2002年中国移动这一指标高达28%!”
  对监管部门的严峻考验
  虽然电信资费监管的改革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部门将退出资费监管领域,电信价格机制市场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政府仍然会对电信资费调整采取审慎态度。
  曾经对电信问题深有研究的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曾说,政府作为国有电信公司的股东,本来“有权”做的只是要求公司管理层不断改善管理、降低成本,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但是现在政府又担任了市场的管制者。两相比照,担任合格股东的难度很大,于是就轻而易举地用限制降价——也就是限制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来掩盖它作为股东的无能。
  这也反应出监管的瓶颈。其实,我国电信改革时间不长,电信监管部门更是处于转型和建设期,相关政策法规还很不完善。例如什么是价格战的定义也没有明确,这些就造成在监管中缺乏依据的现象,企业也因此而大打擦边球。再次,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当前各级电信管制机构人数有限,而且成员的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来自原邮电系统,其人员与现有电信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监管过程中,或者力量不足,或者在“情”与“法”之间往往向“情”倾斜。最后,我国几大基础运营商均是国有或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但由于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相对落后,国有产权代表者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企业缺乏保值增值的约束机制,这就为企业价格战的开展提供了另一个制度空子。
  政府管那一块呢?陈金桥说:“政府解决上游问题,下游问题由市场来解决,上游比如互联结算——这是上游的成本问题,不定一个合理价,下游就不知道怎么定价,就可以乱打。”
  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院长张明德说,中国电信产业建立独立管制机构已是大势所趋;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要求为管制机构应独立于企业,中国目前满足这一基本要求,但仍存在政府多头管制问题,因而有必要使管制机构更加独立,自主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张明德说,到2001年底国外已有112个国家成立了独立管制机构,最典型的是美国的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
  回顾新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满足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电信服务的基本需求”;“面向大众,缓解供需矛盾,促进电信产业发展”;“有步骤地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打破垄断,鼓励竞争”三个阶段。
  中国电信产业现在已发展到第三阶段,已经不仅是处于政府对电信资费调整阶段,而是要过渡到市场化监管阶段,也是考验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能力的时候了。
IT时代周刊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01: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感动ING~~~~~~~~~~~~~~~~~~~~~~~~~
看来资费可以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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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7: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这么长,就没有直接了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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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8: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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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是水区,要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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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9: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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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要等到何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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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9: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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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来眼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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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09: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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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看完了?有何体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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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2: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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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这是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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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你自己看了没有,总结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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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2: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看了一遍,不然怎么转帖~~~~~
总结的留给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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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4: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你也可以尝试一下,虾皮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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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4: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这个留给你,你擅场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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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4: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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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领导,我更擅场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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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4: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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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写180页的最在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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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4: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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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要求不高,写18页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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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8 14: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50元月租费何时才变 资费管制等待全面放开

我也不会,18个字都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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