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该端送到客人桌前的鲜美海鲜汤却被服务员失手打翻,客人摆放在桌上的手机也被整个浇透。让手机主人郁闷的是,在如此简单明白的事实面前,饭店方面居然不愿全额承担赔偿费用。
据手机的主人魏先生回忆,这场赔偿纠纷缘自4月28日中午。当时他和朋友在淮海中路的老丰阁饭店用餐,席间,服务员在为客人分舀海鲜汤的过程中,失手将汤羹打翻,正巧把魏先生摆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淋透。这部手机是魏先生春节前花了6600元购买的摩托罗拉768型手机,经交涉,饭店方面当即让人把这部“灌汤”手机送出去维修。
然而当魏先生稍后检查“修复”手机时却发现,该机故障频频,无法正常使用。结果,饭店方面应魏先生的要求,将手机送到摩托罗拉特约维修站检查。当日下午,饭店的一位王姓管理人员给魏先生出具了一张维修费用由本公司解决的承诺书,答应先由魏先生自行维修,待付清费用后再与店方结算。
5月8日,魏先生接到维修站的电话称,经检测,“灌汤”手机的主板因进水而严重损坏,必须更换主板才能修复,价格大约是手机全价的80%。魏先生当即将接近5000元的维修报价向“老丰阁”通报,但对方当即表示不能承担如此高昂的维修费用。5月9日,魏先生和“老丰阁”的王先生一同到区消保委进行调解,结果双方不欢而散。
“我们并不是不愿意承担责任”,“老丰阁”的曹经理称自己也是一天前才知道此事。
据曹经理解释,由于服务员和当值的饭店负责人现已因为其他原因离开饭店,所以他已无法查知“灌汤”事件的真相。饭店的王先生出于好意,给魏先生出具了承诺书,但其个人并无权利代表饭店作出承诺,该承诺书上也没有加盖“老丰阁”的公章,所以那只能代表王先生个人的观点。
曹经理还表示,即便魏先生的手机确由饭店损坏,维修也应由饭店负责,不能听任魏先生说换主板就换主板,说付5000元就付5000元。“全新的摩托罗拉768手机现在也就卖5000多元,他说维修费近5000元,你说这合不合理?”曹经理问道。
卢湾区消保委的钱先生曾为这起纠纷进行调解,他说:“站在公正立场上,饭店应当为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而不应该将过错推卸给个别员工。”
钱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在调解中,“老丰阁”的王先生只愿以个人名义赔偿1200元,而且不愿代表饭店在调解书上签字,因此,消保委已经退出这场纠纷,并建议魏先生通过诉讼争取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