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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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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1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学生,从初二开始就受到班主任的狂热追求,男方引诱其同居并致未婚先孕。不料班主任的良心被偷了,竟发话说她的腹中胎是他人所出。为了自己的清白,女孩毅然将孩子生下。亲子鉴定证明,孩子的父亲确实就是女孩的班主任。未婚妈妈含泪将无良班主任告上法庭,龙川县法院判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男方分期付给女方每个月196元的抚养费。然而,女孩至今只拿到两个月的抚养费共392元……
  一封哭泣的信
  “记者同志,我是一个不幸的人。我的老师骗我生了孩子后不认我,我的亲友因为我未婚生子看不起我,我的生活迷失了方向,我的前路一片迷茫……”拿着这封带血含泪的来信,我们的心被揪紧了。
  迷失自我的女孩很苦。她在信中说,这段日子她承受了来自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孩子出生后没有爹,自己因为未婚生子常遭人冷嘲热讽,父亲为了自己的事烦心致脑神经损伤,债主上门追讨为打官司借的1万多元……这一切差点让她精神崩溃了,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熬过来的。“看了《南方日报》《东莞秋菊打官司讨回清白》一文后,我的生命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我鼓起勇气给你们写了这封信,希望你们能看看……”
  这至少是两个生命之寄托和希望,职业的责任感促使我们去刨根问底,揭开一个能启迪人生的秘密。
  一个未完故事老师追学生同居结朱胎女孩黄惠琴是龙川县丰稔镇人,与黄×峰本是师生关系。读初二时,比女孩大8岁的黄×峰是其班主任。那时,男老师经常借故找女孩聊天,谈话中有意无意地透露出倾慕爱恋之情。后来,黄×峰干脆在女孩面前立誓:“等你读完大学后我们就结婚”。尽管年龄相差较大,黄惠琴终于被老师的一片“至诚”所打动,渐渐喜欢上了他。
  女孩上了高中,黄×峰还经常与其联系,恋爱关系一直保持得很紧密。高中毕业后,女孩考进了广州市某学院外语系,可黄×峰却不让她去读,理由是自己年龄不小了,该考虑结婚了,黄×峰的家人也要求女孩能住进家里并等待结婚日子的到来。
  不久,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满心欢喜的她告诉了未婚夫,并叫他去办理结婚手续。没想到黄×峰婉言拒绝了,他说想多要一个孩子,叫女孩生下孩子之后再去办。天真的女孩选择了顺从。
  女生催结婚男方不认账
  “有一天,我在他的教案本中发现了另一个女孩写给他的信,信上的言辞极其肉麻。这时候我才发觉有第三者的插入。我当时就惊呆了。”由于怕事情节外生枝,女孩三番四次地催促黄×峰快点办理结婚手续,可他又以种种理由推却了。后来,见女孩催得紧,他干脆叫女孩打胎。
  “当时我的身体很虚弱,怎么能打胎呢?”打胎不成,黄×峰就叫女孩搬走,连其父母也给女孩脸色看。女孩的家人不服,去黄家协商,却被骂了回来。
  “他竟然说我肚子里的孩子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的,不是他的种。这叫我怎么受得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恶化到这个地步。
  “那时我吃也吃不下,整天以泪洗面,好像行尸走肉一般过日子。”最后,女孩提出等孩子生下来就去做医学鉴定,,可黄×峰又不同意。女孩及其家人为此走访了县教育局、妇联、镇教办等单位,但都无济于事。
  亲子鉴定确系老师骨肉
  “怀孕的那段时间,是我有生以来最痛苦的一段岁月。未婚先孕的罪名已经跟上了我,走到外面,常常被他人冷嘲热讽。”
  女孩没有其它办法,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惟有让未出世就注定没有“父亲”的孩子来到人间。今年农历三月十八,在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黄惠琴毅然生下了女儿。“当时我的朋友打电话给黄×峰,他还是说孩子不是他的,与他无关。孩子出生后,他从来没有来探望过我们母女俩。”
  病床上的黄惠琴渐渐明白一个事实,黄×峰是绝对不会认孩子的。可是,她始终弄不明白,当初他的疯狂激情为何如风般消逝了?“
  回想当初,他生怕我家不同意这门亲事,他的家人也口口声声保证他会对我负责,可现在,他们竟然合伙撕下温情脉脉的面纱,非将我逼走不可。“
  经亲朋好友提醒,女孩拿起了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黄×峰告上法院。今年7月8日,龙川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带着当事人的孩子,前往广州医科大学作亲子鉴定。7月18日,检查结果水落石出:孩子确实是黄×峰的亲骨肉!
  一份明白判决书老师须出钱养孩子成人龙川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违反了《婚姻法》有关规定。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同居关系,理由正当。非婚所生的女孩,由于正处于哺乳期,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应由原告抚养为宜。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非婚所生小孩的抚养费,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有关规定计付,即按被告每月工资收入的25%计算给付小孩抚养费,直到小孩能独立生活为止。原告请求被告给付住院生育小孩医疗费,经核实为585.5元。鉴于原告生育小孩需要一定的营养补充,故该项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由于原告未提供购买营养品相关单证,因而可酌情考虑由被告给予原告一定的营养费补偿。
  据此,龙川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告黄惠琴与被告黄×峰的非法同居关系;原、被告所生女孩归黄惠琴抚养,由被告黄×峰每月给付小孩196元,抚养费的给付从2002年4月30日起至小孩18周岁为止,抚养费每半年给付一次;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给付原告黄惠琴医疗费、营养费合计1585.5元。
  抚养费并不是一次付清
  法院判决后,黄惠琴并不满意。“我多次请求法院判被告一次性付清,但法官却说没有一次性给付的。”
  她觉得困惑而无助:“你知道一个未婚妈妈的难处吗?小孩经常生病,1个月196元哪够用啊。有时生病一次医疗费都不止196元!”
  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未婚妈妈却陷入了另一个困境。当初,为了打官司,家里向别人借了1万多元,本打算赢了官司后将债还清,但事隔8个月,她只拿到两个月的抚养费392元。判决后,债主上门讨债,母女俩的日子雪上加霜。她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黄×峰不能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呢?更令她意料不到的是,玷污学生贞操的黄×峰在事发后被调到另一个镇的中学,继续“为人师表”。她质问:“这样的人怎还配当老师?!”
  新闻链接:阿玲生子讨回清白东莞市茶×镇28岁的阿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该镇30岁的阿东,因顶不住阿东甜言蜜语的进攻,把贞操押在阿东身上而怀孕。阿东家在社会上散布谣言,说阿玲与很多男人睡过,怀的孩子不知是谁的。今年6月,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阿东和阿玲所生。
  在法庭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了被告一次性付给阿玲抚养费80000元及入户费5000元的协议。
  记者手记:一个沉重话题
  读完女孩寄来的信,记者在同情这个弱小女子的同时,感到有责任把她的经历写出来。一个花季少女,在她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一位道貌岸然的老师闯入她的生活,由此改变了她的一生。她选择顺从而放弃了上大学,也选择了失望,吞下自己无知种下的苦果。
  在极度无助的情况下,她坚持生下孩子作亲子鉴定,并拿起法律武器,将昔日信誓旦旦的情场骗子告上法庭,讨回了自己的清白。
  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难道非要忍受世俗的耻笑生下孩子才能告倒负情人吗?不生下孩子法律能不能还像黄惠琴这些弱女子一个公道?生下了孩子法律虽然支持了她,但以后她如何带着一个小孩挺过生活的难关,如何面对世俗的眼光,这还包括孩子在内。但愿母女俩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02-12-13 20: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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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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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0: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坏男人,现在男人太坏了,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比陈世美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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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1: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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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2: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反正男人都不太好了。如果你也是一个男人的话,当然不会例外了,不好,这个论坛上的男人太多了,我得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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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2: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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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3: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反正我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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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3 23: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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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00: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这样的老师我看应该定一条法律给他一颗花生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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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01: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哈哈,这也给你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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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01: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可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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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01: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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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07: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班主任狂追初二女生 未婚生子教师不认亲骨肉

下面引用由碧海狂涛2002/12/14 00:54am 发表的内容:
这样的老师我看应该定一条法律给他一颗花生米吃!
老碧碧送他一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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