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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可以说让人又爱又恨,一边是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不可少,一边是暗藏的“陷阱”让关于短信的投诉不断上升。在全国各地通信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投诉中心,关于短信息服务的投诉数量都位居前列,短信息服务因此成为了各类电信服务中最引人注意的话题。
4月19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短信息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的出台,在信息服务业和广大电信用户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信产部一纸《通知》到底要从哪里开刀?电信运营商、SP应该怎样摆正责权关系?各地管局拿起《通知》这个武器后,下一步监管的落点又在哪里呢?
两把利器清除短信“陷阱”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鲁阳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最先解释的就是“短信陷阱”。鲁阳说,所谓陷阱,无外乎有两个特征,一是“入口”比较隐蔽,不好辨别,二是一旦掉进去就不容易爬出来,表现在短信服务上就是用户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申请了某项短信服务,在退订的时候却不容易退掉。目前,“移动梦网”和“联通在信”业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用户投诉的热点,特别是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和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是引起用户强烈反映的最主要因素。因此,信产部此次出台的《通知》就从市场准入、业务宣传、订制申请、服务提供、方便退订、收费透明化、处理投诉等环节,对移动短信服务市场进行了规范。
公布收费标准
公布收费标准,“入口”大白于天下,“陷阱”自然就不存在了。鲁阳举例说:“我们看电视节目,屏幕下经常出现‘移动用户发送短信送到****;联通用户发送短信到****’,却没有告知相应的资费标准,提醒用户收费标准和方式等,用户照此发送短信后,并不知道是按条交费还是相当于订制了包月的短信服务,收费多少更是不清楚,无法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目前这种情况在电视、广播的各类节目中十分常见,由此产生的用户投诉也比较多。对于有些本来是单条即时短信息服务,却因传输容量等原因需要回送多条短信内容,资费标准应该标为*元/条,比如说查询火车时刻表等信息内容较长的信息,本可以在一条信息中包含的内容,分拆成了几条。这时,就需要在用户订制以前标明*元/次,告之用户,这类信息要分几次发送。”
其实目前移动短信服务的方式常见的主要有三类,即时短信、包月短信和订阅短信。“即时短信”是指用户发送一条请求后,SP回复一条服务信息。“包月短信”是指根用户发送的一条请求,订制一类信息,比如天气预报等,SP从此后长期发送该类服务信息,直至用户取消,并以月为单位向用户计费。另一类“订阅短信”与包月类似,所不同的是SP会按照信息的发送条数向用户计费。
与“即时类短信”相比,“包月短信”和“订阅短信”的区别在于,用户一经订制费用生成就不再需要用户干预,一旦造成侵权等违规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将更大,成为目前用户投诉的热点。因此《通知》明确规定要对这两类短信服务进行确认。
鲁阳副局长说:“现在我们将具体确认过程规定为SP在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要向用户发送确认信息,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SP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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