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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广东首部电信条例出台遇阻 审议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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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 11: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酝酿3年之久的《广东省电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进入了出台前的关键一环,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据参与审议的有关人士透露,如果顺利通过,该《条例》最快可以在今年内出台。不过,在审议的过程中意外地出现了意见分歧,使得这部《条例》的出台出现了悬念。
  三大原因促使广东立法
  参与了《广东省电信条例(草案)》修改建议讨论的人士之一,广东省电信用户委员会副主席、广东省电子邮政局局长黄文标说,如果该《条例》能够顺利通过的话,预计最快可以在今年内出台。据了解,这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的审议,已经在上周五正式结束。
  对于这部酝酿了长达3年之久的《条例》,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古伟中在关于制定这一《条例》的“说明”中提到,现行《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是1993年通过的。但11年以来,广东邮电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营,析出邮政职能;1999年电信重组,析出移动和寻呼业;2000年政企分开,析出企业职能,成立广东省电信公司,随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作为监管机构成立。不但邮政和电信两大行业间有明显差异,而且《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广东省邮电管理局”也已撤销,因此广东省人大把“电信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
  第二个原因是,目前广东的电信市场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规范,立法很有必要。例如,电信企业限制用户选择权、拒绝提供话费清单、发票等,侵犯用户权益;有的电信企业不执行国家资费政策,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电信企业之间互联互通故意拖延和“通而不畅”问题未彻底解决;不良短信息、垃圾短信息扰乱群众生活,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等。
  第三个原因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在这方面立法尚不完善,现存条例又明显过时的情况下,信息安全监管存在真空,不利于国家社会的稳定。
  《条例》审议过程出现争议
  不过,在上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在这一些问题上却出现了分歧,甚至有委员质疑该《条例》有没有出台的必要。
  “进了洞房,才问该不该结婚。”广东省电信用户委员会委员之一、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蔡海宁这样形容关于这一《条例》该不该出台的争议。
  蔡海宁认为,目前国家已经有一部《电信条例》,如果广东省再进行电信的地方立法,那么,操作起来主要有两大难题:一是立法权有限制;二是执行有困难。首先,电信企业都是中央垂直管理,而且是上市公司,如果在执行上级命令时和广东省的电信条例相冲突,执法部门将会遭遇“两难”境地;再者,电信属于“全程全网”的行业,跨区域的特点明显。因此,他担心这一《条例》不一定能顺利通过。
  不过,广东省电子邮政局局长黄文标则认为,该《条例》是有积极意义的。广东省是中国市场经济发育最早的省份之一,电信业在近年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广东省电信条例(草案)》在不少方面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了规定,例如,用户话费清单的规定是源于用户的呼声,短信息等电信增值业务的新规定等。黄文标认为,只要该《条例》和国家条例不冲突,就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进行新的探索。
 楼主| 发表于 2004-6-3 12: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广东首部电信条例出台遇阻 审议出争议

早就应该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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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 13: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广东首部电信条例出台遇阻 审议出争议

估计根本是不符合某些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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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3 18: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广东首部电信条例出台遇阻 审议出争议

当然,有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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