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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zmanian 于 2006-6-6 16:49 发表 哈,拍马拍得吵架了。。
原帖由 打狗协会理事 于 2006-6-6 23:29 发表 继续发表谬论。
原帖由 温柔的风 于 2006-6-6 11:59 PM 发表 什么脑袋瓜呀
原帖由 温柔的风 于 2006-6-7 12:05 AM 发表 所以说,你是个例外嘛
原帖由 老毛桃 于 2006-6-7 12:06 AM 发表 晕,这样解释也通?
原帖由 打狗协会理事 于 2006-6-7 00:07 发表 不通也得通.
原帖由 温柔的风 于 2006-6-7 12:08 AM 发表 有我的地方就有王法
原帖由 温柔的风 于 2006-6-7 12:11 AM 发表 我倒没想那么多啦,斗嘴归斗嘴,怎么着你和老毛桃也算是我的前辈呀
原帖由 打狗协会理事 于 2006-6-7 00:10 发表 将来就是大元帅了,你说的没错。
原帖由 漂亮宝贝 于 2006-6-8 14:45 发表 这几天冷落我的宝贝帖子了,来安抚一下它受伤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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