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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五一出游警惕“黑旅行”等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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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南宁4月28日专电(记者赵文)“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不少市民开始筹划旅游观光度过假日。专家提醒,出游一定要警惕“黑旅行社”“钻旅游合同空子”等旅游陷阱。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质监部门负责人介绍,市民出游首先要防范无旅游资质的“黑旅行社
”欺骗,因为“黑旅行社”根本无法保证旅行质量。今年1月,一位北京游客参加广西某旅行社在越南芒街的旅游团时,被高价骗购假货。但在投诉旅行社时才发现这个旅行社早在去年就被注销,与之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选择持有行政部门核准具备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时,要选择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准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如果对旅行社有疑惑,可向当地旅游局查询。     其次,专家提醒旅行者要慎重签订旅游合同,一定要将日程安排、食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等内容加以明确。特别是遇到有可能产生歧义的内容就一定要“较真”,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一般旅游时买东西就要个收据,省得麻烦,现在买到假货要索赔没有发票和有效购物凭证,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南宁市市民韦强今年参加某港澳游团时,花了7000元人民币买了一块“名表”,拿回家一验货发现上了当。“但当时买表时只拿到一张没有任何签名、盖章的收据,导致现在索赔过程遇到很大困难。”韦强说。     专家提醒,游客在购物时,尤其是买贵重物品时要理智和谨慎,应该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     超过有效投诉期而导致旅行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专家建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交涉,立即与出发地或者接待地旅行社联系,或回家后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从受侵害事实发生时60天内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发表于 2007-4-29 15: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穷人..旅不起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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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5: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五一出游人太多,还是休假错开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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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8: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自游也不好玩,要有处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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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9: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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